普通话官方网(普通话水平测试!2月14日起报名)

2023-10-16 16:10:48 365
admin

为科学规范、安全有序开展我市2022年第一季度普通话水平考试,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测试对象

考试对象为陇南市需要取得《普通话水平证书》的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员。根据教育部令第51号《普通话水平考试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,结合疫情防控要求,不鼓励考生跨省市参加考试。本市2021年三、四季度报考后因疫情影响未参加检测的考生,将不予参加考试。您可以登录注册系统,重新提交相关信息。外省市考生,特别是大中专学生,请选择就近的其他考试机构报名考试。

二、 测试计划及时间

根据《甘肃省2022年第一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批复》,我市一季度测试人数为500人,报名时间为2月14日至18日,测试时间为3月19日、20日。

三、报名方式

报名方式为统一网上报名。 2月14日上午10点开始报名。考生请登录“甘肃省普通话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”(http://gsbm.cltt.org/pscweb/index.html),选择“陇南语言培训考试站”,考试日期选择“网上报名” 。由于系统原因,建议考生使用Google Chrome进行报名。其他浏览器可能没有所有选项,并且无法打印入场券。报名时上传的照片用于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证书。必须是近期未戴帽子的证件照,JPG格式,尺寸390567,小于1M,背景为蓝色或红色。请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,并在提交前检查个人信息是否准确。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或撤回。若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照片不符合要求而未能通过审核,影响后续付款和检测的,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。

四、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

1、缴费标准以甘肃省物价局、甘肃省财政厅规定的《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》为准。社工考试费为每人60元,在校学生考试费为每人35元。

2、通过网上支付登记资格审核的申请人,收到支付短信和支付识别码后,须于2月21日至25日登录“甘肃省政务服务网”(http://www.gszwfw.gov.cn),选择“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办理”。便民服务栏目统一公共支付平台非税支付模块,输入支付识别码和姓名后,扫描二维码即可通过微信、支付宝等方式支付。如17点前未收到支付信息: 2月25日00,可拨打0939-8233596咨询。缴费成功后,考生可以选择账单查询和打印功能,自行打印非税发票。发票只能打印一次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的,视为自动放弃报名。

五、网上打印准考证

成功缴纳费用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,可于3月19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。

六、现场测试

1、测试时间:3月19日-3月20日。

2、考试地点:陇南广播电视大学(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解州广场万向街60号陇南火车站西北角)。

3、入场要求: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,并凭有效身份证件、准考证和健康绿码入场(以上证件缺一不可)。

4、疫情防控要求:考试期间,考生必须遵守国家和省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,实行科学防控,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。体温超过37.3度并有咳嗽症状者不得参加检测。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佩戴口罩。进入考场落座后,考生可以决定是否继续佩戴。

5、考试诚信要求:考试、检疫、安全检查期间,候考室、备考室工作人员、考场监考人员将按照各自职责现场识别考生照片、准考证、身份证等个人信息。要求考生在诚信考试时必须一一签字,坚决杜绝替他人考试等作弊现象。一旦发现考生或其他作弊行为,将当场取消考试资格,并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希望考生不要心存侥幸,诚信参加考试。

七、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

1、考生可在考试后25个工作日登录“全国普通话考试信息资源网”(http://www.cltt.org/studentscore)查询成绩,并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件领取普通话水平考试等级证书40个工作日后发卡。

2、取证时间:每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(不含法定节假日)。同时,为方便考生,对于需要邮寄证书的考生,市语委办公室将联系中国邮政或顺丰速运为考生办理邮寄。市政语言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3、证书领取地址:陇南市教育局语委办公室(武都东江新区广电大厦13楼1309室)

4、联系电话:0939-82335965。市语委办公室建立了考生微信交流群。团体名称为“陇南市2022年普通话考生团体”。应聘者可扫描二维码进群咨询相关事宜。

八、注意事项

1、本考点与任何培训、中介机构均无合作关系。请考生提高警惕,在报名、缴费等各方面增强防范意识,防范网络诈骗。

2、根据新颁布的《普通话水平考试管理规定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,普通话水平证书由教育部国家考试中心统一印制。如有遗失,恕不补发。请考生注意。请妥善保管好证书,谨防丢失。

3、考试期间,如受疫情影响,考试安排将另行调整,以“陇南市教育局”官网和“陇南教育”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。

2022 年2 月9 日

(来源:陇南教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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